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川外学函〔2024〕40号)、《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成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我院院长、书记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辅导员和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的申请组织和初评工作。
学院在研究生本人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成果支撑材料的基础上,严格进行审核、综合评比,形成学院初评结果。现对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申诉电话: 023-65383167(学院行政办公室立德楼C525)
注: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胡登全、薛红、黄劲伟、周文德、曹保平、张晓芝、邓琼、苗文權、汪泽
附件:校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学院初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