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兼顾学生未来发展与学校教学资源及专业布局的需要,制定本细则,在2022级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生内实施专业分流。
一、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组
组 长:胡登全 薛红
副组长:张晓芝 黄劲伟
成 员:沈哲伦 陈茁
二、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督察组
组 长:李铮
成 员:邓琼
三、大类培养分流专业及专业上限人数
大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上限人数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汉语言文学 |
130 |
汉语国际教育 |
130 |
四、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1.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实施“2+2”中国语言文学大类人才培养方案,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两个专业学生在一、二年级进行通识、门类基础理论课程教育,三年级再进行分专业教育,专业分流完成后,各专业学生人数不超过130人。
2. 按照“自由申请”的原则,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填写《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志愿表》(见“附件1”),并对大类内两个分流专业明确排序。未按要求填写专业的学生,应服从工作组的安排与调剂。
3. 专业分流工作组对学生申报情况进行考评。
五、专业分流遴选标准
按照“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实行专业分流。即以第一至第三学期培养方案所规定修读的必修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军训、体育)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第一志愿及成绩排序确认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分流上限人数时,直接确定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专业分流上限人数时,原则上根据成绩排序录满到上限。当达到上限人数时出现成绩排名相同者,按照学科门类基础理论课程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六、其他
1. 学生专业一经分流,原则上不再更改;进入专业后其学费、学制、培养方案等均按分流后专业执行。
2. 本实施细则由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经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协商解决。本工作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不再另行下文。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