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推动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人才遴选质量,引导本科生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进行推免生工作。工作小组由院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院党政领导、专家教授代表、毕业生所在年级辅导员等,共7人组成:

  组  长:薛红  周文德

  副组长:李铮  张晓芝  

  成  员:黄劲伟  邓齐平  罗杰(兼秘书)

  二、推荐名额

  学校推荐实际名额:10名

  学校差额推荐名额:15名(1:1.5)

  说明: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要求,名额分配根据专业人数及专业实际情况,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后决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实际推荐名额4名,差额推荐名额6名;汉语言文学专业实际推荐名额6名,差额推荐名额9名。

  三、推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我院2023届推免生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60分,或者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4.刻苦钻研,能理论联系实际,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和本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及格要求。  

  8.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审(考)核和推荐,可不受综合成绩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证明材料和学院推荐意见要进行公示。学术特长生的破格条件及程序按《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执行。

  9.在学校期间,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且其交流学习期间在国内外高校获得的学分可足额冲抵同期在校应修学分的学生,如符合上述条件,具备推免资格。  

  (二)综合测评办法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综合测评办法如下:

  1.综合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学业成绩(指专业教育课程平均成绩,依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所占权重90%;学科竞赛、论文、项目、发明专利、参军服务、志愿服务、文体特长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所占权重为10(其中,学科竞赛、论文、项目、发明专利权重为5%,参军服务、志愿服务、文体特长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权重为5%),参见《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列表》

  2.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学科门类基础课专业主干、学科门类综合选修课成绩以原始分数为准,申请重修所得的分数不计算。

  3.转专业学生成绩从转到本学院后修读的课程成绩开始计算,学业成绩计算方法与本学院学生一致。

  4.论文、项目、学术竞赛等计分办法:

  (1)论文类参见《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

  (2)项目类(国家级一等结题、国家级二等结题、国家级三等结题),若以团队形式,按比例加分;

  (3学术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外研社21世纪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邀请赛)、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挑战杯”、“三创”赛“中华魂”征文比赛等;学术竞赛中同年同一系列赛事取一项的最高分计入,不重复加分;

  (4)志愿服务时长限在校在读期间完成,并经学院或学校同意    

  (5参加国际组织经学校同意A类为全球性国际组织,B类为区域性国际组织

  (6)参军服役,按学校规定加分;

  (7)社会实践、文艺项目、体育项目各取标志性项目一项计入加分;

  (8)加分项、限定分及分配比例见《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列表》。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推免附加分列表》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最终的认定和解释。

  三、推免工作程序

  (一)严格按照教育部、市教委、学校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制定《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并在院网站上公布。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向中国语言文化学院申请,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四)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可进入推免综合测评考核的学生名单,并及时公布。

  (五)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实施办法》和本单位《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综合考核和测评,考核应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申请者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并根据考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按推荐名额的1:1.5提出推荐人选并排序,确定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初步推荐名单。

  (六)中国语言文化学院确定的初步推荐名单在本院网站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查明情况,组织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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