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人才遴选质量,引导本科生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含材料审核专家组,具体进行推免生工作。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学院副书记和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院党政领导、专家教授代表、毕业生所在年级辅导员等,共9人组成:
组 长:薛红 胡登全
副组长:邓琼 黄劲伟
成 员:邓齐平 周启红 张洪健 沈哲伦 陆嫦盛(兼秘书)
材料审核:邓齐平 周启红 陆嫦盛
二、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及所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学校划拨我院2027届推免生实际推荐名额26人,差额推荐名额39人。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结合学院专业实际情况,各专业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实际推荐名额13人,差额推荐名额19人;
2.汉语言文学专业:实际推荐名额13人,差额推荐名额20人。
学院按学校分配的名额数等额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按1:1.5的比例确定候补人选,候补人选不计入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在规定期限内,如发现推荐人选不符合推荐条件或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可由候补人选顺次递补。“学术特长生”不单列,占学校划拨给我院的推免生名额。
三、推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我院2027届推免生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是经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遴选推荐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60分,或者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4.刻苦钻研,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对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和本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及格要求。
8.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需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示。“学术特长生”的破格条件及程序按《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执行。
9.在学校期间,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且其交流学习期间在国内外高校获得的学分可足额冲抵同期在校应修学分的学生,如符合上述条件,具备推免资格。
(二)综合测评办法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综合测评办法如下:
1.综合测评总分为100分。学业成绩(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成绩)所占权重90% ,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含授权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 文体特长及社会实践活动权重总计10%(其中文体特长及社会实践活动权重总计5%)。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加强对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或发明专利等情况的审核,要求相关学生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2.转专业学生成绩从转到本学院后修读的课程成绩开始计算,学业成绩计算方法与本学院学生一致。
3.论文、项目、学术竞赛、文体特长等学业成绩之外的总权重10%的计分办法,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推免附加分列表》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1)项目类加分只认国家级项目,省部级和校级项目均不纳入加分范围,且必须结题。凡获得大创国家级项目结题证书的,请到实验教学管理科C107查看结题等级,在科室老师签字并加盖教务处公章后可作为加分依据。
(2)学生获得的各级荣誉称号不纳入加分范围。
(3)论文须正式发表,且只能申报最高等级的1篇论文进行加分。
(4)学生在某一加分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单项分值累计不得超过学校公布项目的最高分。
(5)严格审核相关活动的真实性,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和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进行核实。
(6)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7)高水平竞赛奖项原则上应为学生本科阶段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原则上国内赛事限全国赛或本专业领域社会公认的全国较高水平的比赛;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
4.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其交流学习期间所修课程成绩按学校有关规定计入学业成绩。
四、推免工作程序
(一)严格按照教育部、市教委、学校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制定《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并在院网站上公布。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向中国语言文化学院申请,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四)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可进入推免综合测评考核的学生名单,并及时公布。
(五)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实施办法》和本单位《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综合考核和测评,考核应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申请者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在学校下达名额内等额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按1:1.5的比例确定候补人选(候补人选不计入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确定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初步推荐名单和候补人选名单。
(六)中国语言文化学院确定的初步推荐名单、候补人选名单及上述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含加分项成绩)及排名在本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8日至9月10日。对有异议的学生,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查明情况,组织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复议结论在学院推荐名单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之前告知申请人。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七)初步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数据库》,上述材料经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于2026年9月8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按要求报送教务处通识教育与教材管理科。
(八)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自行进行网上跟踪、填报、确认复试时间、参与招生单位复试、确认录取等。
(九)学院将学生申请材料及遴选推荐、综合考核各阶段答卷、评分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进行存档,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十)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免试推荐资格: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2.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3.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4.未达到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者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十一)有相关咨询需求,请联系陆嫦盛老师,电话:65385039
四川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