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川外发〔2017〕64号)、《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川外发〔2019〕56号)成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我院院长、书记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辅导员、学生代表任委员(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周文德、薛红、邓齐平、黄劲伟、邓琼、周龙豪、黄贻),负责本学院202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初评工作。
学院在研究生本人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成果支撑材料的基础上,严格进行审核、综合评比,形成学院初评名单。现对学院初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30日,申诉电话:023-65383167(学院行政办公室立德楼C525)
校202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院初评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