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川外教〔2022〕3号)相关精神,人才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办学实际,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参考学生学习成绩,考虑专业布局的合理性,以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调配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充分体现机会均等,保证专业分流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兼顾个人隐私信息。为有序、稳妥推进2023级“2+2”人才培养模式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现依据学生志愿和成绩排序确定分流名单,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学校教务处审定。公示期间有异议,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将尽快调查,妥善处理。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
申述电话:023-65385039(学院办公室立德楼C526),联系人罗老师。
附件:分流情况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