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系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人才遴选质量,引导本科生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中文系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中文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推免生工作。工作小组由系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教学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系党政领导、专家教授代表、毕业生所在年级辅导员等,共7人组成:
组长:周文德
副组长:卢玫、王晓萌
成员:胡登全、黄劲伟、刘云春、陈颖
二、推荐名额说明
学校分配名额数:8名;
差额推荐名额数:12名(1:1.5)。
三、推免条件说明
(一)基本条件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21届推免生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60分,或者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4. 刻苦钻研,能理论联系实际,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和本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及格要求。
8.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审(考)核和推荐,可不受综合成绩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证明材料和学院推荐意见要进行公示。学术特长生的破格条件及程序按《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执行。
9.在学校期间,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且其交流学习期间在国内外高校获得的学分可足额冲抵同期在校应修学分的学生,如符合上述条件,具备推免资格。
(二)综合测评办法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综合测评办法如下:
1.综合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核心课成绩90分(占90%);学术科研5分(占5%);获得拟录取通知书1.5分(占1.5%);学科竞赛3.5分(占3.5%)。学术科研分数合计最高不超过5分,学科竞赛分数合计最高不超过3.5分。
2.专业课成绩以原始分数为准,申请重修所得的分数不计算。
3.学术科研计分办法:
(1)在核心期刊(人文社会科学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为准)、SCI、EI、SSCI、A&HCI上发表论文(原则上限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的可放宽到第二作者),每篇计5分;
(2)在非核心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原则上限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的可放宽到前二名),6000字以上的论文每篇计2.5分,不足6000字的论文每篇计1.5分;
(3)原则上取一篇代表论文计分且不得超过5分。
4.学科竞赛计分办法:
(1)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教育部等中央政府部门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学科竞赛);主持或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通过立项结题者:
一等奖计2.5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5分;
项目主持人或负责人另加1分。
(2)获得省部级学科竞赛(重庆市教委等省级政府部门或教育部内设司局机构组织的学科竞赛);主持或参加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通过立项结题者(市级项目校内结题,等级按市级相应等级降一级计分):
一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
项目主持人或负责人另加0.5分。
(3)以上各项竞赛多次得分者,同一参赛内容取最高分,非同一参赛内容可以累加,但累加不得超过3.5分。
5.学术科研、学科竞赛分值计算由中文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最终的认定和解释。
6.综合排名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参考该生在校综合表现、其他获奖、文学创作等项目。
7.数据统计起止日期:入学之日起——2020年8月31日。
四、推免工作程序
(一)严格按照教育部、市教委、学校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制定《中文系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并在系网站上公布。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向中文系申请,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四)中文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可进入推免综合测评考核的学生名单,并及时公布。
(五)中文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实施办法》和本单位《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综合考核和测评,考核应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申请者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并根据考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按推荐名额的1:1.5提出推荐人选并排序,确定中文系初步推荐名单。
(六)中文系确定的初步推荐名单在本系网站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中文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查明情况,组织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七)初步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数据库》,上述材料经中文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按要求报教务处。
(八)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自行进行网上跟踪、填报、确认复试时间、参与招生单位复试、确认录取等。
五、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名:9月21日(星期一)15:00时截止。自愿报名申报推免的学生务处于21日15:00时前将所有材料报中文系辅导员陈颖处(西上行政楼C522,陈颖老师,联系电话: 65390709) 。
(二)材料遴选: 9月21日15:00 —18:00时。
(三)综合测评:9月22日9:00-12:00时。
(四)拟推免名单公示: 9月22日12:00时一24日12:00时。中文系确定的初步推荐名单将于9月22日12:00时一24日12:00时在本系网站上公示,有异议的学生,请于9月23日下午15:00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中文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时进行调查,组织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启动推免工作后,根据《中文系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修订版)》开展相关工作, 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免试研究生的拟推荐名单。名单一经确定,不再更改;并对学生的名单、综合测评成绩(或特殊推荐理由)进行公示。
(五)拟推免名单及材料上报:
按学校要求,中文系最迟于2020年9月24日16:00前将下列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文档各1份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科审核:
① 《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
② 《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③ 推免生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红章,每名学生的成绩单电子版须以zjhm_xm.pdf命名,身份证号_姓名)
④ 外语等级成绩证明复印件、出国成绩换算证明等(加盖院系红章,只提交纸质版)
⑤“学术特长生”全套材料(含《申请表》、《推荐信》和获奖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院系鉴定或答辩记录材料复印件)
⑥ 《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数据库》(参照附件8模板填写只提交电子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颖 电话:023-65390709 地点:西区办公楼C522
四川外国语大学中文系
20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