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中国语言文化学院(以下简称中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学校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制定中文学院2022届毕业论文工作方案。
一、毕业论文工作总体原则
参与本届毕业论文各项相关工作的教师、本科毕业生务必熟悉论文工作的全部过程,认真学习教务处和中文学院所发毕业论文相关工作文件和要求。教师应做到耐心细致的指导,学生应主动、积极地与指导教师面议,认真撰写论文,共同严把毕业论文质量关。
务必了解毕业论文总体要求和安排,请仔细阅读《四川外国语大学非外语类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修订)》、《四川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多样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注:“毕业论文多样化”的选择
1.学生根据《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实行“毕业论文多样化”的有关管理办法》(见附件)的要求,自行选择毕业论文形式。如因“毕业论文多样化”的选择不合理导致毕业论文不能通过,由学生负全部责任。
2.选择除“传统毕业论文”之外其他毕业论文形式的学生,登陆中文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了解有关本届毕业论文的相关规定和执行方案,下载相关表格。务必于2021年11月14日前向中文学院教学办公室递交《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毕业论文多样化”选择申请表》,并带已有的相关附件备查。务必于2022年5月8日前,向中文学院教学办公室递交《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情况记载表》及相关附件。
3.2022年5月8日前,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毕业论文多元化选择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进行初步审核。
4.非传统毕业论文的成绩由院务委员会评定并组织相关答辩。
5.以下各项要求针对选择“传统毕业论文”的学生。
二、毕业论文工作具体要求
(一)毕业论文选题的要求
毕业论文选题范围必须符合各专业培养目标,应符合各自的专业范畴。选题要有一定的难度和水平,要具有可行性,具有一定研究价值。
(二)论文指导教师与学生双选要求
1.学生须根据教师指导范围,结合自身学术兴趣,递交志愿,选择第一导师,如第一导师指导人数已满,则在尚有指导名额的教师中再次选择导师,直至确定指导教师。
2.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人(人数随每年师生比略作调整,每学年不需承担绩效工作量的教师不参与毕业论文指导,每学年第二学期外出访学、进修、离职的教师不参与毕业论文指导)。
3.每年学校评估院将对本科论文进行抽检,当年抽检不合格的指导老师,下一年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人均指导数的一半;若连续抽检不合格,将再次削减指导学生人数,直至取消指导教师资格。
(三)毕业论文的开题
1.学生必须首先进行毕业论文开题,方能进入论文的正式撰写阶段。如无故缺席,即取消该生的毕业答辩资格。
2.论文题目可为学生自选题目也可为各教研室的备选题目。
3.学生须事先向指导教师递交书面的开题报告,经导师同意后开始正式撰写论文。
4.开题方式为学院统一组织开题。
(四)毕业论文的评阅
1.未经论文教师指导或指导教师未通过的论文不得进入评阅环节。
2.评阅教师由指导老师指定或由教研室内部协调。
3.评阅时间要求,论文评阅应在毕业论文答辩前一周结束。
4.论文评阅未通过,不得进入论文答辩。
(五)毕业论文的答辩
1.被评阅为不合格的论文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2.论文答辩小组由3-5位教师(非该生指导教师)组成。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不超过30分钟。
3.各答辩小组的教师应在论文答辩结束后,分别给出论文答辩分数,答辩秘书汇总后计算出平均分。如超过半数(含半数)教师打分低于60分的论文,不必计算平均分,不予通过答辩;如有论文涉嫌严重抄袭,一票否决,不予通过答辩。
4.未通过答辩的学生如对答辩成绩存在异议,可以向答辩委员会提出申诉。答辩委员会成员分别阅读论文后,匿名投票。赞成票超过半数者,视为通过答辩,可免于二次答辩;反对票超过半数者,必须参加二次答辩(参与投票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奇数)。如论文严重抄袭且证据确凿者,一票否决,不授予学士学位。
(六)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1.传统毕业论文的成绩由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和论文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指导教师成绩占总分的40%,评阅教师成绩占20%,论文答辩成绩占40%,教师在填写学生的《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情况记载表》中以上三部分的成绩时,给出百分制成绩(不填出按百分制折合后的成绩)。
例如:答辩成绩80分,百分制折合后的成绩为32分,但此处填80分。
2.各指导教师应按照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写出评语和分数,把好毕业论文质量关。
3.毕业论文评分统一采用百分制。
三、毕业论文工作时间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见临时通知):
第一阶段: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8日 准备工作
教师工作安排:
1.2021年11月1日-11月4日,各位老师提供选题范围或具体题目,于11月4日前在新教务系统网站提交。具体参看《课题操作手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