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系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学校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制定中文系本届毕业论文工作方案。
一、毕业论文工作总体原则
参与本届毕业论文各项相关工作的教师、本科毕业生务必熟悉论文工作的全部过程,认真学习教务处和中文系所发毕业论文相关工作文件和要求。教师应做到耐心细致的指导,学生应主动、积极地与指导教师面议,认真撰写论文,共同严把毕业论文质量关。
务必了解毕业论文总体要求和安排,请仔细阅读《四川外国语大学非外语类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修订)》、《四川外国语大学中文系本科毕业论文多样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注:“毕业论文多样化”的选择
1、学生根据《中文系实行“毕业论文多样化”的有关管理办法》(见附件)的要求,自行选择毕业论文形式。如因“毕业论文多样化”的选择不合理导致毕业论文不能通过,由学生负全部责任。
2、选择除“传统毕业论文”之外其他毕业论文形式的学生,登陆中文系网站下载专区了解有关本届毕业论文的相关规定和执行方案,下载相关表格。务必于2019年11月14日前向中文系教学办公室递交《中文系“毕业论文多样化”选择申请表》,并带已有的相关附件备查。务必于2020年5月8日前,向中文系教学办公室递交《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情况记载表》及相关附件。
3、2020年5月8日前,由系学术委员会对“毕业论文多元化选择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进行初步审核。
4、非传统毕业论文的成绩由系务委员会评定并组织相关答辩。
5、以下各项要求针对选择“传统毕业论文”的学生。
二、毕业论文工作具体要求
(一)毕业论文选题的要求
毕业论文选题范围必须符合各专业培养目标,应符合各自的专业范畴。选题要有一定的难度和水平,要具有可行性,具有一定研究价值。
(二)论文指导教师与学生双选要求
1.学生须根据教师指导范围,结合自身学术兴趣,递交志愿,选择第一导师,如第一导师指导人数已满,则在尚有指导名额的教师中再次选择导师,直至确定指导教师。
2.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人数随每年师生比略作调整,每学年不需承担绩效工作量的教师不参与毕业论文指导,每学年第二学期外出访学、进修的教师不参与毕业论文指导)。
(三)毕业论文的开题
1.学生必须首先进行毕业论文开题,方能进入论文的正式撰写阶段。如无故缺席,即取消该生的毕业答辩资格。
2.论文题目可为学生自选题目也可为各教研室的备选题目。
3.学生须事先向指导教师递交书面的开题报告,经导师同意后开始正式撰写论文。
4.开题方式为各教研室统一组织开题。
(四)毕业论文的评阅
1.未经论文教师指导或指导教师未通过的论文不得进入评阅环节。
2.评阅教师由指导老师指定或由教研室内部协调。
3.评阅时间:论文评阅应在毕业论文答辩前一周结束。
4.论文评阅未通过,不得进入论文答辩。
(五)毕业论文的答辩
1.被评阅为不合格的论文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2.论文答辩小组由3-4位教师(非该生指导教师)组成。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不超过30分钟。
3.各答辩小组的教师应在论文答辩结束后,分别给出论文答辩分数,答辩秘书汇总后计算出平均分。如超过半数(含半数)教师打分低于60分的论文,不必计算平均分,不予通过答辩;如有论文涉嫌严重抄袭,一票否决,不予通过答辩。
4.未通过答辩的学生如对答辩成绩存在异议,可以向答辩委员会提出申诉。答辩委员会成员分别阅读论文后,匿名投票。赞成票超过半数者,视为通过答辩,可免于二次答辩;反对票超过半数者,必须参加二次答辩(参与投票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奇数)。如论文严重抄袭且证据确凿者,一票否决,不授予学士学位。
(六)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1、传统毕业论文的成绩由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和论文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指导教师成绩占总分的40%,评阅教师成绩占20%,论文答辩成绩占40%,教师在填写学生的《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情况记载表》中以上三部分的成绩时,给出百分制成绩(不填出按百分制折合后的成绩)。
例如:答辩成绩80分,百分制折合后的成绩为32分,但此处填80分。
2、各指导教师应按照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写出评语和分数,把好毕业论文质量关。
3、毕业论文评分统一采用百分制。
三、毕业论文工作时间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见临时通知):
第一阶段: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8日 准备工作
教师工作安排:
2019年11月1日-11月4日,各位老师提供选题范围或具体题目,由教研室主任汇总后,于10月4日前提交给系办。
学生工作安排:
1、2019年11月5日起,毕业生通过登陆学校教务处和中文系网站等方式,了解有关本届毕业论文的相关规定,下载相关表格。
2、2019年11月5日—11月8日,选择“传统毕业论文”的学生登陆中文系网站——下载专区——“2020届毕业论文教师研究方向及备选题目(学生下载)”,参考备选题目或者自拟题目均可。并于11月8日前填写“毕业论文选题及指导教师初选表”,完成指导教师的初选及论文题目的敲定。
第二阶段:2019年11月9日――2019年11月19日 定题工作
教师工作安排:
1.2019年11月9日—11月14日,确定指导学生名单。
2.2019年11月15日—11月19日,各指导教师向学生讲明毕业论文要求。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收集论文的相关资料。
学生工作安排:
1. 2019年11月9日—11月14日,选定指导教师。
2. 2019年11月15日—11月19日,学生与指导教师沟通,确定论文题目。
第三阶段: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2月7日 开题工作
教师工作安排:
1. 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重点检查研究意义、文献综述和资料收集情况(综述10篇以上文献)、可行性论证等。
2. 各教研室自行安排组织开题活动。
学生工作安排:
1、学生收集论文资料,并撰写开题报告(必须综述10篇以上文献)。
2、学生收集论文资料,与指导教师沟通,对选题及论文提纲进行修改,完成开题报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情况记载表》内)。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开始正式撰写论文。
3.学生在各教研室安排下参加开题活动。
第四阶段:2019年12月8日——2020年5月23日 论文撰写与答辩
1、2019年12月8日—2020年2月29日,撰写论文初稿并于2月29日前提交给指导教师提交初稿。
2、2020年3月1日—5月8日,准备修改稿(至少修改四次)。(因出国学习等特殊原因需推迟答辩的学生在5月8日前,填写推迟答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指导教师签名后交教秘,按相关规定审批后生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答辩,后果自负)。
3、2020年5月13日,论文结题:学生准备论文终稿纸质四至五份(视答辩小组教师人数而定),一份交给指导教师,另外的论文,由各班班长收齐后,于5月13日前交中文系办公室C525(未能在系部规定提交论文的最终期限前将论文终稿交到系办的学生,须填写《延迟提交论文情况说明》。指导教师同意定稿后,学生再将论文分别交给评阅教师和答辩教师。必须为评阅教师和答辩教师保留一周以上的阅读论文的时间),论文请按指导教师所属教研室分类,具体详见“指导教师安排一览表”。
4、2020年5月13日起
(1)各教研室确定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分组名单(指定答辩组长),并提交教秘审核,教秘网上公布,安排答辩教室。
(2)5月14日起,各答辩小组成员教师到中文系办公室C525领取分组学生论文。指导教师向答辩秘书提交论文工作情况记载表。
工作情况记载表的填写:表中第1、2、3页电脑填写(五号宋体),签名要求手写,第4页答辩组评语、签名和评分等全部要求手写;第1页开题各教研室需统一为论文开题之日,第二页 “指导教师意见”处签名的时间也为该日;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的评语及论文成绩一栏时间也需统一。工作情况记载表严格按空白表格式、页数填写,不得超页,不得变更表的格式。
工作情况记载表的打印:封面单页、其余页依顺序双面打印,并装订。
5、2020年5月14日起,按照指导教师提供的评阅教师名单,学生应及时、主动地将论文终稿交评阅教师评阅。
6、2020年5月22日前,评阅教师评阅论文,并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填写评阅表。评阅表由评阅教师暂为保管,答辩日早上提交各答辩秘书。
7、2020年5月20日—5月22日 答辩准备工作:
教学秘书根据答辩小组分组名单培训答辩秘书。
8、2020年5月23日(周六) 论文答辩
9、2020年5月24日—5月31日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做答辩后的论文修改。
10、2020年6月1日 未通过答辩的学生、推迟答辩的学生进行复答辩。
11、2020年6月5日前 学生将修改后的最终定稿纸质一份和电子文档(一个完整的word 文档)交指导教师确认,并由指导教师收齐后亲自递交教学秘书(不得由任何其他人转交,如出现问题,由指导老师负全责)。
12、2020年6月12日前 提交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含优秀论文推荐等事宜)。
附件:2020届中文系5大教研室毕业论文老师及选题范围
中文系
2019年11月1日